台北藝術產經研究室TAERCentre | Taipei

教育與傳播推動專題研究 委員會

(工作小組)
為推廣、傳播畫廊產業之知識,亦培育畫廊產業歷史資料相關專題研究之專業人才,台北藝術產經研究室將籌組『教育與傳播推動專題研究委員會』,召集畫廊、學界等多方專家、學者,定期召開專家會議,規劃教育與推動計畫。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畫廊協會藝術品鑑定鑑價 委員會

(常設委員會)

為建立公正可信之藝術品鑑定及鑑價平台,由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畫廊協會敦聘公正並具專業性之專家與本會選任理監事共同組成『鑑定鑑價委員會』,依據本規則,就受委託藝術品之鑑定及鑑價,委聘該領域最適任之專家、學者、藝術家家屬、科學檢測單位等,進行鑑定鑑價作業。

藝術品鑑價教育與道德紀律 委員會

(工作小組)
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畫廊協會發布之『社團法人中華國民畫廊協會藝術品鑑定鑑價作業準則』,將籌組『藝術品鑑價教育與道德紀律委員會』,訂定藝術品鑑價人員資格標準、從業道德準則,或最低教育、經驗和考試。並且負責編寫、修改和解釋『社團法人中華國民畫廊協會藝術品鑑定鑑價作業準則』之『藝術品鑑價作業準則』。

藝術品科學檢測技術 委員會

(工作小組)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畫廊協會為規範藝術品因應鑑定鑑價所需之測試方法 (以下簡稱測試方法) 訂定之原則,特訂定本程序。並依據『社團法人中華國民畫廊協會藝術品鑑定鑑價作業準則』之【藝術品科學檢測作業準則】,測試方法之訂定,應經方法選定、起草、審查及核定等程序。惟須公告之藝術品測試方法於核定前尚須送請「藝術品測試方法諮議會」諮議,並參考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及第一百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通過審查之單位,將頒予本會之技術審查認證證書。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畫廊協會永續發展 委員會

(常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