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藝術產經研究室TAERCentre | Taipei

藝術品鑑價教育與道德紀律委員會 (1)

《藝術品鑑價教育與道德紀律委員會》會議 - 第一場次

有感於國內藝術產業結構日益複雜,相關資訊的透明度和普及性的需求提升,執行藝術品鑑定鑑價業務之準則制定對於國內藝術產業發展具有關鍵的影響性,文化部於民國 110 年度 (2021) 擬訂定藝術品鑑定鑑價作業參考準則暨研提人才培育機制,委託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畫廊協會 (以下簡稱本會) 附設 台北藝術產經研究室,規劃研提符合產業發展需求之《藝術品鑑定鑑價作業準》,且隨產業發展定期更新,以作為我國推動藝術市場與文化金融健全發展之基礎條件。

本會 2022 年公告,並於 2023 年 01 月發布了《社團法人中華國民畫廊協會藝術品鑑定鑑價作業準則》的 3 大準則。2023年經文化部指導,爲因應畫廊產業日趨國際化發展的趨勢,有鑑於從事藝術品鑑定鑑價報告簽署人能力備有足以勝任該項藝術品鑑價的專業學養,本計畫擬透過民間公協會建立產業人才培育的學習環境,設立「藝術品鑑定鑑價」認證課程,先從藝術產業相關人員開始培訓藝術品專業鑑價人才,進而輔導設置「職能基準」與建立「人才培育」之環境。換言之,「藝術品鑑定鑑價準則」之推動,除有助於藝術品資產化,提高臺灣藝術家之國際市場競爭力,更有助於企業投入藝術收藏,亦促成企業資助臺灣年輕或資深藝術家的契機,讓臺灣藝術家在藝術生態上有好的發展跟成就。亦籌畫成立《藝術品鑑價教育與道德紀律委員會》,根據本會《藝術品鑑定鑑價作業準則》訂定藝術品鑑價人員資格標準、從業道德準則。

會議日期|2023年09月20日(星期三)10:30 - 12:30

會議地點|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畫廊協會(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南路1號2樓之1)

討論提綱|

  1. 起始會議暨業務單位說明。
  2. 藝術品鑑價專業人員職業道德準則。

委員建議|

  1. 建議成立正式委員會;
  2. 建議考量協會之定位及法律屬性,判斷拘束力、違反後果以及法位階;
  3. 建議比較參考其他國家之判定方法與原則。
主持人|
柯人鳳 台北藝術產經研究室 執行長
委  員|
宋皇志 國立政治大學科管與智財所 教授 (線上參與)
李佩昌 台北律師公會文化藝術法委員會 主任委員/ 六合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李智仁 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 執行長
侯介澤 國立東華大學財務金融學系 教授
彭火樹 社團法人中華無形資產暨企業評價協會 名譽理事長
戴可君 比劃比畫 負責人/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畫廊協會 監事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